我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第五项“强化期满服务”中看到“符合条件人员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按相关规定享受考研初试加分、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所以想咨询一下期满人员怎么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谢谢。
根据《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22〕118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豫教财〔2023〕171号)要求,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每年我省会下发相关工作安排通知,请及时关注教育厅网站或当地教育部门有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