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应届毕业生考上基层选调生后是否享受国家代还助学贷款本金等政策
根据《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22〕118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豫教财〔2023〕171号)要求,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是否符合条件需要由服务基层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