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主办 河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承办
您好,请登录 |个人注册|法人注册 | 加入收藏

河南省教育厅便民服务大厅

问答主题:民办学校收费不合理该怎么投诉?
问题描述
发布日期:2018-07-20 11:23:23
郸城县光明中学在郸城有6个校区,学校体量较大,基本占到郸城县区一半的中学资源,作为一个县区,大部分的孩子都是来自农村,靠家长父母在外打工挣钱来供应这些留守儿童的学费,以往收的费用也是较高的,半年学费为3600元,已经超出国家的收费标准,家长为了孩子的未来,就省吃俭用交了学费,在今年下半年的交费时候,光明中学校以餐厅统一管理为由在学费3600的基础上,多收3900元半年的餐饮费,这些餐饮费用高出了学生平时自己生活购餐的几倍,而且学校并没有透明的给出餐饮的明细,直接从9年级开始收取,并在各个班级以班主任的带领下催促学生给家长打电话要钱,没有交钱的学生班主任在班里当着全体学生点名,致使好多学生心理压力较大哭着给家长打电话,这种情况大部分家长也比较反对,首先学生自行购买餐饮的模式挺好,学生的花销也不多,一年学费需要交15000元,大部分农村的家长负担不起,只能面临转学校的选择,转学校从学籍转移方面,更换新的学习环境给学生和家长都会带来心理的压力,恳请教育部门关注此事,
问题答复 回复者: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8-07-20 11:23:23

您好!经核查,郸城县光明中学为民办学校。目前我省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但是民办学校仍需缴纳相关费用。国家对民办中学并没有统一规定收费标准。根据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省教育厅不直接管理郸城县光明中学,该校教育教学等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建议您向郸城县教育局投诉咨询,该校收费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若您对该校收费标准存在异议,可向郸城县物价局(或发改委)查询其收费许可。若您难以承受民办学校收费水平,建议您选择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目前,国家正在组织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其中的一个重要思想是:不再举办盈利性质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后,相关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么转型为非盈利性质,要么退出义务教育阶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