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河南省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教函〔2017〕120号)第二条:“与我省直或中央驻豫单位签约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到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下载 |
材料类型 |
收取方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材料依据 |
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出具的录用接收函 |
申请人自备 |
由用人单位出具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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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 复印件:1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纸质,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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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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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 复印件:0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纸质,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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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毕业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教育部门核发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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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 复印件:1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纸质,电子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就业报到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教育部门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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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 复印件:1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纸质,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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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
序列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类型 |
领取说明 |
1 |
在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加盖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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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可以代领,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