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 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 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五、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 45 周岁(含)以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且具有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精神,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加快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省教育厅开展实施“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工作。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下载 |
材料类型 |
收取方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材料依据 |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审批表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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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空白文件]
[示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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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 复印件:0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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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
序列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类型 |
领取说明 |
1 |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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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网上公示后,本人凭有效证件到文件通知地点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