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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便民服务大厅

受理高校学生申诉

受理机构:学生处事项编码:11410000005184662M2001005001000 收藏
提醒:您本次网上申报的办件,工作人员将在预受理之后联系您。

办理该项业务,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才能进行业务的办理,请自检是否满足,符合请打勾。

1.学校复查决定书

2.学生的书面申诉书

3.学校对学生的处理或处分决定、学校复查决定、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