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人事隶属证明
3.学历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证明材料
7.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8.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注:
【1】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查验,上报时不需提交,但上报的复印件须由主办人员逐一审验签字并在清单上加盖审验单位印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8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人选材料还应注明所在省辖市或直管县(市)。
【2】本人对办理该事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