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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便民服务大厅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

受理机构:基教处 事项编码:11410000005184662M2000105010000 收藏
不超过0次
不超过0次
工作日30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对象 企业法人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是否涉及中介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6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0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不涉及
是否收费 收费方式 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涉及收费
行使内容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实行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未经国家和省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第七条 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全省中小学教材统筹管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划,管好用好教材。负责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含电教教材、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下同)的规划、开发和审定管理。组织好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的选用使用工作。指导监督市县和学校做好课程教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学指导、骨干培训、监测反馈等工作,加强教材编写、审核、出版、管理、研究队伍建设,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权限划分
个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个人按人生事件分类 面向法人按经营活动分类 申请资质
个人按特定人群分类 面向法人按特定对象分类 其他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 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
监督投诉 一、固话投诉:0371-69093333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71-69095555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原出版产业园南区D座一楼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 到达路线 1:乘地铁一号线在农业南路站B口出站,南行150米。 到达路线 2:乘B202路公交在农业南路七里河北路站下车,步行可达。 到达路线 3:乘114路公交在祥盛街众旺路站下车,步行可达。 到达路线 4:乘158路、47路、K905路、b2路支线公交在农业南路金水东路站下车,步行可达。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2.《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第八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课程教材规划、开发、审核和管理。”第十九条 :“新编教材和根据课程标准变化修订的教材,审核一般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3.《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基〔2020〕339号)第四条 :“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地方课程方案合理规划教材开发,建立立项核准制度,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第十二条:“地方课程教材应按照立项核准、编写修订、审定试用的程序进行。依据课程教材建设规划或编写方案,立足人才培养需要和经济社会资源编写、修订。”第二十五条:地方课程教材在初审通过后,须进行试教试用,并选聘一线优秀教师进行审读,在教学环节对教材进行全面检验。试教试用的范围、方式等由负责组织地方课程教材审核的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规定,原则上应覆盖不同教育发展水平的地区和学校。省教育厅督促编写单位根据试教试用情况和一线教师审读意见对教材进行修改完善。